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遇到馬路上的無賴要冷靜以對!


遇到馬路上的無賴要冷靜以對!

我到左營自由路靠近明誠路的書局,停在書局門口,想說女兒下去買文具,

 
我在車上等一下就好。正在掏錢包要拿錢給女兒時,

 
突然有位年約40的壯男大力敲我的車窗玻璃。

 
我搖下4分之1的車窗,壯男對我大吼:你的車撞到我,給我下車!
 
我火大了!我哪裡撞到你了,壯男更大聲吼妳給我下來!
 
隔著車窗我回他:等一下我打個電話報警!壯男聽完罵了一連串三字經!
 
於是我面帶微笑,並用高8度音回他:
 
先生你講話好大聲嚇死我了!我有心臟病我呼吸困難,我需要再打一通電話,
 
119 叫救護車,警察及救護車未到之前,你不要再跟我講話或打我車窗,
 
要不然我告你傷害!公然辱罵!
 
說完我就關上車窗,稍後我回頭時已不見那壯男。
 
大約過了15分鐘,交通大隊警員及派出所警員雙雙抵達,
 
我才開車門走下車,並敘述方才發生的經過,
 
派出所的警員說:這個禮拜在這附近已發生3起類似的假車禍事件,
 
希望我去派出所補個報案紀錄,因為有車主於事發後隔天就接到恐嚇電話,
 
要求金錢賠償,否則會有事發生,且對方知道車主的車牌及電話號碼! 
 
於是我就與警員至派出所備案。原以為告一段落了,沒想到隔2天,
 
我真的接到恐嚇電話,於是我一聽未等對方說完,
 
馬上搶話說:先生可以請你重頭重新講一次嗎?因為我還沒按手機錄音,
 
這是警察交代的,方便找到你來,我話還沒講完,對方電話就掛了。
 
從那天起就沒再接到電話了,事情就真的告一段落了。
 
只要接到疑似詐騙的電話,一律直接掛斷電話。只要不貪!
 
詐騙集團就無法得逞,天下無白吃的午餐,錢不會從天掉下來!  
 
上週去台南買東西,回程途中在勝利路與小東路交叉口停紅燈,
 
突然有一個年輕人走到駕駛座旁,不知道一直對他們罵什麼,
 
他們不以為意,想說是路上的神經病,綠燈亮了就繼續開車。
 
開車之後對方就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後面,就想趕快把車開到附近的警察局,
 
不過一時之間搞不清楚到底附近哪裡有警察局,
 
這時已經到了小東路和光明街交叉口,又遇上了紅燈。
 
這次對方就直接把車斜停在他們的車前面,接著這個年輕人又下車了,
 
非常兇惡的用力拍打擋風玻璃,說是撞到他的車要我們下車。
 
當時真的是嚇到了,不過還是冷靜的打電話報警。對方仍在車外叫囂,
 
我們也不下車,因為他們車速比較慢,一直開在外側車道,
 
前方一直都是沒有車的,所以有絕對的把握沒有撞到任何車子。
 
警察大概過了10幾分鐘才到現場,這時我才下車,接著就是由警察來協調,
 
弄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。對方一直說我車子撞到他,警察要他指出到底撞到哪裡,
 
他說撞到車頭,但是這個年輕人卻無法指出任何確切的撞擊位置和痕跡。
 
而我們在路上一直都是第一部車,前面沒有車可以撞,
 
更不可能在停紅燈時倒車去撞後面的車。由於對方提不出任何證據,
 
我也堅持沒有任何擦撞,警察就勸雙方各退一步,當做沒什麼事發生。
 
但是這個年輕人這時居然要求我向他道歉,原本我打算息事寧人,
 
被嚇到都還沒要求他道歉,一把火就這麼升上來,你叫我跟你道歉?
 
你無緣無故把我在路上攔下來,我要告你妨礙自由。
 
此話一出,對方馬上就安靜下來,
 
警察在旁邊說:小姐如果你要提告,我們可以作證。
 
我拿出相機把2部車停在路上的位置拍了幾張不同角度的照片。
 
這時這個年輕人態度不一樣了。
 
他說:你們都是有背景的啦!我們這種人就是壞人啦!
 
我就給你道歉可以了吧!
 
我說:你最好是道歉不然我告你到底。
 
接下來就是對方一直道歉,對方車上還有另外一個女的也下來道歉。
 
警察說對方道歉有錄音。最後我要求警察將對方扣留一段時間,
 
讓我們先離開現場,以確保對方不會馬上報復。 後來警察也有和我們聯繫,說當天的錄音都存在警察局,有需要的話可以過去聽。
 
1.      警察說是有越來越多的假車禍勒索事件,開車時要提高警覺。
 
2.      遇到不明人士攔車叫囂儘快將車開到附近警察局報警
 
3.      如果車子被攔下無法駛離,留在車上不要下車趕快報警及聯絡朋友。
 
有朋友遇到類似情況想下車理論,一下車對方就動手先打人。
 
4.數位相機或照相手機要記得用,把現場記錄下來保護自己。 5.對方道歉要錄音,以免事後對方反悔糾纏不清。
 
6.如覺得個人安全受到威脅,可以要求警方填寫報案3聯單留下紀錄。
 
7.可以拜託警方扣留對方1小段時間,讓自己能安全離開現場。